以法制力量推动胶东调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水利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的重要之年。山东调水中心青岛分中心秉承“调水为民,服务发展”理念,立足主业,提升质效,为青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022年3月30日,修正版《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的颁布,在确权划界、水质安全、有序取水、河湖管理、水费缴纳等方面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夯实了调水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础,对胶东调水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料图)

青岛分中心高度重视修正版《条例》的宣贯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宣传,对修正内容进行总结解读,在分中心“公众号”“分中心调度运行群”发表,供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参考;到辖区管养单位进行现场学习解读,确保《条例》全面、正确、及时、有效实施;分发宣传册2300余册,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机关等场所进行《条例》解读宣传11次,在工程沿线主要建筑物悬挂条幅334幅,召开《条例》专题座谈会9次,组织知识竞赛6次,制作普法宣传视频1次,录制活动宣传音频1次。

通过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强化了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加强了社会公众对《条例》内容的全面了解,增强民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山东调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也提升了广大群众爱水、节水、惜水、护水意识。

修正版《条例》颁布一年来,在调度运行、确权划界、综合整治、河湖管理、水质安全、有序取水等方面成效显著,加强了胶东调水管理,为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调水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法律依据、管理遵循。

向青岛市供水55.38亿方

依据《条例》要求,不断拓宽供水功能,提高供水效益,在优先保障受水区调水的前提下,兼顾沿线生产、生态和农业用水,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的水资源供给为青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989年通水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分中心向青岛市供水55.38亿方,其中青岛市区36.89亿方,黄岛8.88亿方,水厂(城阳+胶州)6.51亿方,即墨2.25亿方,平度0.8375亿方,胶州0.0095亿方。引水入库55.77亿方。

2022年全年共完成调引黄河、长江、峡山水库水四次运行任务,累计运行224天,共引水3.82亿m³(亭口泵站过水量+灰埠泵站过水量+明村、新河分水口的分水量),占全线引水量65%,向青岛地区供水3.45亿m³,占全线配水量75%,为青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积极开展水费征缴,全年协助省中心征缴水费7.46亿元,创历年之最。

具体数据: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向青岛市供水3.45亿方方,其中青岛市区1.87亿方,黄岛0.55亿方,水厂(城阳+胶州)0.73亿方,即墨0.2亿方,平度0.096亿方,胶州0.0038亿方。引水入库2.95亿方(棘洪滩水库入库量)。

认定青岛段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依照《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9日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0〕215号),同意《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实施。各管理站按要求设立界桩、公告牌,对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进行明示,共设置界桩1359座,公告牌62座,工程辖区内公告牌埋设和界桩设置齐全,禁止事项告示牌、安全警示标志符合规范,未有界桩破损、倒伏等情况。制定界桩身份证,明确界桩名称、对应桩号、点位参数、概略位置等信息,并形成《界桩埋设情况汇总表》《公里桩埋设情况汇总表》《界桩埋设情况成果表》《公里桩埋设情况成果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划定省胶东调水青岛段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青政发〔2021〕17号)认定了胶东调水工程青岛段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并提出了管理保护要求。

做好综合整治,创建美丽河湖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三条明确了在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禁止事项。

青岛分中心以鲁调水青字〔2021〕59号成立了青岛段胶东调水工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输水干线综合整治工作。2022年1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胶东调水输水干线“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青岛分中心及各管理站明确各方责任,对照河长制平台及一河一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定期调度,统筹推进,逐项销号。整改完成护林带不连续等水生态修复问题5项,生产桥桥面破损、护栏损坏等水灾害防御问题8项,水污染防治问题2项,违建被服厂拆除等水域岸线管理问题11项。

2022年10月17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按照《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办法》要求,组织验收组对省胶东调水输水干线青岛段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一致同意省胶东调水输水干线青岛段通过市级审验。2022年12月5日,通过省级验收,以青岛市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

严把水质安全关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明确了胶东调水运行管理单位的水质保护工作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事项。

青岛分中心严把水质安全关,坚持以提供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为目标,实施最严格的水质监测制度,全面落实技术、物理、生物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青岛段渠道共设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6处;建立棘洪滩水库实验室,严格执行水质检测规定,调水期内每月对干渠13个重要节点、水库进水口和出水口采样检测;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段内多个渠道断面进行检测;设立防护网全封闭管控,有效防止人为污染;水库通过投放滤食性鱼苗,有效地控制了水体富营养化,达到了净化水质的目的,有效地保障了调水水质。

为切实提高对水量计量确认工作的认识,明确渠道各分水口工作职责,提高操作能力,规范使用管理,规范调水秩序,按照新修正实施的《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相关重要内容。青岛分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平度亭口泵站召开学习宣贯会议,强调各分水口门现地管理单位为水量计量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中心水量计量确认管理办法,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巡视检查,加大调水秩序巡查力度。

下一步,青岛分中心将严格按照省厅、省中心部署,继续加强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解读《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对接受水区有关执法机构间建立健全执法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完善水事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确保违反胶东调水管理秩序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损害工程、扰乱调水秩序、污染水质等违法行为,为保障胶东地区用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提高依法调水、管水、护水水平,用法制力量保障推动胶东调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新蕾 报道)

责任编辑: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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