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最新: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强化执法监管保障公路建设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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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对辖区内1家未采取环保措施进行施工作业的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和现场查实,确认正在施工的济维高速淄川清风岭段某施工工地存在覆盖措施不到位导致土地裸露、挖掘机土方作业未采取湿法降尘措施等违反环保施工的违法行为,于是该大队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山东某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淄川区正在建设的济维高速和临临高速在施工过程中因个别施工单位作业不规范,经常造成扬尘扰民和交通拥堵现象,群众反映较多。为此,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把开展公路施工环保整治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施工工地是否严格采取措施对裸露土地及沙石进行覆盖;洒水降尘等湿法作业措施是否到位;施工车辆及物料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载、带泥上路、撒漏等行为。自11月份以来该大队共处罚违反环保作业的施工企业3家,查处存在撒漏运输的工程车14辆次。

下一步,该大队将会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加大对各施工企业环保作业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相关施工企业,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处罚。同时与交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齐抓共管,共同把抑制扬尘和保障畅通等民生工作做实做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戚加绚 通讯员 王霆 报道 )

责任编辑: 杨辉

关键词: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强化执法监管保障公路